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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河南工学院招聘57名合同制人

来源:留尼汪 时间:2021/6/13

为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层次合同制(人事代理)工作人员57名,现将具体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专任教师41名、专任教师(实验教学)13名、教学辅助人员3名,详见《河南工学院年合同制(人事代理)硕士研究生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各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部分岗位(详见附件)应聘人员和具有会计师职称证书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财务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年7月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并获得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7.硕士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本科所学专业要求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工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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